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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坐牢(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对检验人员的影响)

来源:中国网中国网5月26日讯(记者 吴佳潼)生态环境部5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表示,生态环境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把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摆在突出位置,会同有关部门一手抓“保真”,一手抓“打假”,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柏仇勇指出,生态环境部以严格的质控手段保障数据真实准确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完成完成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建立“谁考核,谁监测”运行机制质量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并有效运行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和6个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心。

生态环境部累计发布监测标准1200余项,形成领域覆盖到位、体系协调统一、质量把关严格的监测标准体系量值溯源体系逐步健全成立生态环境监测计量中心,建立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术成果广泛应用。

研制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持续推动卫星遥感数据应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环境监测弄虚作假适用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运维机构、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惩治弄虚作假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西安、临汾环境空气监测数据造假,浙江乐清水质监测数据造假等案件,对涉案监测机构人员分别判处1年8个月至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表明,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性大幅提升,公众主观感受和客观环境数据基本一致。

”柏仇勇说,但当前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特别是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质量还不尽如人意,成为监测质量管理中的突出短板柏仇勇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落实法律有关“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的要求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打好严惩弄虚作假的“组合拳”,加快实现“不敢假”。